国外申请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随着交通运输的发展,地球上每个角落的距离似乎都变得近了起来,又由于我国不禁止与外籍人结婚,外国人与中国公民结为夫妻的情况也越来越多。那么,国外申请离婚需要什么材料呢?下面就由离婚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国外申请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一)人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正本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
(二)申请书应写明下列内容:
1、申请的目的;
2、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
3、判决由何国法院作出,判决结果、时间;
4、受传唤及应诉的情况;
5、申请理由及请求;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在外国申请离婚的申请书应提交到哪个法院
中国公民在外国申请离婚,申请中国人民法院承认其离婚判决的效力,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在外国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可以将申请书提交到下列人民法院。
1、申请人的申请应向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递交;
2、申请人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递交;
3、申请人不在国内的,向申请人原国内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递交。
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立案,对不予受理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退回,并说明理由。
人民法院受理后作出的裁定为终结裁定,不得上诉。
三、和外国人结婚怎么登记
和外国人结婚怎么登记?现如今出现了大量的本国居民与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登记结婚的现象,而对于那些想要办理结婚登记,而尚未实际到相关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的,应当了解和外国人结婚该怎么登记。
与外国人办结婚证即进行结婚登记的具体程序,与中国内地人普通办理基本大致相同,也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在申请环节存在一定区别。
(一)、申请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以上合法、有效的证件。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必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凡证件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登记
1、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2、不予登记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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