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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定居的华侨应向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2017-11-01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离婚是在配偶生存期间依据法定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各国婚姻法对离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的规定各不相同,那么国外定居的华侨应向哪个法院起诉离婚?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国外定居的华侨应向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一、国外定居的华侨应向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1、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我国民法院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2、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3、在海外结婚并定居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4、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

  6、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可比照涉外案件处理。

  7、双方当事人均是外国人的,如果双方的婚姻缔结地是在中国的,我国法院有管辖权,如果双方的婚姻缔结地在国外,此时我国法院一般不受理;如果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的,我国法院可以受理管辖。

  8、夫妻双方均为留学生,他们要求在国内离婚的,应由国内原结婚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

  9、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国内公民离婚的,应由国内一方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0、中国公民同在华的外国人要求离婚的,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不在国内,应由国内一方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1、出国人员同国内一方离婚的,应由国内一方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应由出国前一方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2、夫妻双方均为华侨、外籍华人,或一方为华侨,另一方为外籍华人,如果原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可以向原结婚登记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他们是在外国办理的结婚登记或举行的结婚仪式,现已回国定居的,可以向被告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二、涉外离婚诉讼要提交哪些材料

  涉外离婚诉讼立案,主要牵涉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由于境外一方不能亲自到国内办理立案手续,需要在所在国办理相关委托手续。

  二,由于相关法律文书以及证据材料形成于境外,需要在所在国办理相关公证、认证手续。

  一般来说,境外一方当事人可以委托中国境内的律师或其他代理人代为办理离婚案件,按相关格式出具特别授权委托书并附上婚姻意见书即可不必亲自到中国参与离婚诉讼。而对于形成于境外的法律文件,如结婚证,需要境外当事人在所在国办理公证、认证手续后,在立案时一并递交法院,即可立案。

  因此,涉外离婚诉讼,向法院递交的法律文书材料至少要包括以下几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材料证件,如护照等,一般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

  二,当事人的婚姻缔结证明文件,如结婚注册证书,也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

  三,当事人委托国内律师具有固定格式的特别授权委托书,也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四,如果是国外一方当事人为原告,需要将起诉状公证和认证后递交国内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如果国外一方当事人为被告,需要书写离婚声明书,表述清楚对离婚的态度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确定意见,经所在国公证及认证后由委托代理人转交法院即可。

  上述知识就是小编对“国外定居的华侨应向哪个法院起诉离婚”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离婚双方都是华侨的,回国内诉讼离婚的,可以向原结婚登记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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