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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原因导致涉外离婚
2016-09-25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如今,大家常常都在讨论“涉外离婚”,在我国法院审理的案件中,涉外离婚的案件比重也越来越重。那么,到底有哪些原因导致涉外离婚? 如果在我国提起涉外离婚诉讼的话,又有哪些方式呢?这些就是下文要讲到的问题。

  一、有哪些原因导致涉外离婚

  (一)文化差异:在涉外婚姻中,夫妻一方为外籍人事或者居住在国外,夫妻之间极易因生活观念及习惯不同、风俗及文化差异、为人处世态度等产生分歧,加之有些夫妻之间还存在着语言障碍等因难,因此夫妻之间难以建立认同感和归属感。一旦这些问题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除,就会成为影响婚姻关系维系的障碍。

  (二)结婚动机不纯:缔结婚姻的基础不是感情,而是功利和虚荣心理。有些涉外婚姻的缔结与感情无关,国内一方常为达到出国目的而与外籍人结婚,或与到国外学习、工作的中国人结婚,而当出国目的达到或未能得逞即分道扬镳。另有一些人仅是因为爱慕虚荣而选择涉外婚姻,这就为婚姻的不稳定埋下了隐患。

  (三)客观地理原因:夫妻双方长期两地分居,导致夫妻感情淡漠。两地分居期间一方或双方产生婚外恋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这种情况多发生于一方出国时间较长的情况下。由于夫妻双方长期分离,各自处在实际上的单身状态。在这种情况下,一方或双方较易发生婚外恋情,最终使夫妻感情破裂。

  二、涉外离婚有哪些方式

  (一)协议离婚

  1、前提条件: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且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中一方必须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且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当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

  2、提交材料:离婚登记时要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诉讼离婚

  1、法律适用: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因此,我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申请离婚,应按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由外国法院受理的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离婚案件,按外国的法律规定办理。

  2、委托律师:离婚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

  以上就是有关“有哪些原因导致涉外离婚”、“涉外离婚有哪些方式”这两个问题的解答。涉外离婚的当事人一方往往为外国人,文化的差异、地域的距离往往都是直接导致两人离婚的诱因。因此,一方面,大家在同外国人订立婚姻关系时要慎重;另一方面,如果要在国内提起涉外离婚诉讼的话,建议直接委托专业的律师处理以更好地保障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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