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缴纳诉讼费的依据和标准
导读:诉讼费用可分两种:一种是案件受理费;另一种是其他费用。案件受理费具有税收的性质,是法院立案后,按规定向当事人收取的一定费用。案件受理费包括财产案件受理费和非财产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受理费按争议财产的价额或金额,按比例收取。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通常是按件征收。离婚诉讼费用怎么支付?
问:我欲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但是听说通过法院打官司是要交一笔诉讼费的。请问,离婚官司为啥还要缴纳诉讼费?
答:诉讼费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向人民法院缴纳一定数额的费用。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承担一定的诉讼费用,这是合理、合法的,是世界各国通用的制度。这样可以减少国家的负担,防止当事人滥用诉权。
诉讼费用可分两种:一种是案件受理费;另一种是其他费用。案件受理费具有税收的性质,是法院立案后,按规定向当事人收取的一定费用。案件受理费包括财产案件受理费和非财产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受理费按争议财产的价额或金额,按比例收取。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通常是按件征收。
其他诉讼费用,是指除案件受理费以外,在诉讼过程中,实际支出的费用。如案件的鉴定、公告、勘验费等,以及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支付的其他诉讼费用。民事案件的诉讼费一律由原告先行预交,诉讼费的负担根据法律规定一般采取由败诉人负担、按比例负担、原告人负担、协商负担和由人民法院决定负担。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缴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1.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负责,离婚案件一般平分;
2.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当事人可协商负担诉讼费用;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决定;
3.撤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
4.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执行人负担;
5.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费由败诉方负担;
6.当事人不得单独就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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