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假结婚” 同居期间财产不共分
导读:被骗“假结婚”,丈夫瞒着妻子申请“补领结婚证”,妻子以为办理了复婚登记。如今,双方闹离婚,没想到他们的复婚关系根本不存在。复婚期间获得的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分割!
【基本案情】
咨询者刘某:我和李某结婚后,他经常借故打骂我,常常使得我遍体鳞伤。在这种情况下我毅然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同意离婚,法院给我们作了离婚调解书,随之他也辞职到外地创业去了。
可一年后,李某又找到我要求复婚,并一再道歉恳请我能原谅他,即便我不能原谅也希望我能看在孩子的份上给他一个机会照顾孩子。我的心一软,以为他确实能有悔改,不会再动手打我了,随之就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可是现在,他又开始打我,打得比以前甚至更凶。我向他提出离婚,分得我应该得的,我就离开。可他却对我说:“你看清了,这结婚证上清清楚楚写着‘原结婚证遗失补领’,你要离,走就是,这些东西都是我的名字,你别做梦了。”我仔细看着结婚证,确实是这样的。我手上的这张结婚证就真的无效了吗?我现在该怎么办?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分析与解答】
这种遭遇确实非常值得同情,李某下了一个“假结婚”的套让他的爱人钻。最终导致这本结婚证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因为这张结婚证实际是以“原结婚证遗失”为由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的。补领结婚证与复婚虽然都能领得一本结婚证,可意思却完全不同。补领结婚证是婚姻关系一直存续的夫妻双方,因为结婚证遗失或损毁了,为使用之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发的。而对于早已通过法院调解离婚的当事人而言,就不存在补领结婚证的条件了。为什么他们又能补领到结婚证呢,这是李某钻了一个法律的空子。
法院不会送达离婚判决或离婚调解书给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在婚姻登记机关那里,李某的婚姻关系是一直存续的。李某带着妻子到婚姻登记处申请“复婚”时,实际上是申请“补领结婚证”,而咨询者在填表时没有注意看或没在意。婚姻登记机关接到补领结婚证的申请后,经查询档案,有他们的结婚记录,也即双方没有离婚,则根据法律规定应该给他们补发结婚证。现在的这张结婚证就是这个意思。
所以,他们补领的这张结婚证不受法律的保护,双方只是一个同居关系,而不是夫妻关系。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复婚’,后取得的财产就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来分割,只能是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为此,唯一的解决办法是,要积极搜集证据,看看李某名下的财产中,能否找到一些自己一起出资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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