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离婚问题 > 离婚法律咨询问答 > 正文
夫妻忠实义务的内涵 有“婚外情”法院不判离?
2011-03-10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认定感情是否破裂,还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婚姻基础,即结婚时的感情状况。如婚姻是以爱情还是以金钱、地位、容貌为基础;是自由婚姻还是包办婚姻、买卖婚姻;是经慎重了解还是草率结合等。婚姻基础牢固与否,必会对婚后感情和离婚原因产生的影响。

  婚后感情,即婚后共同生活期间的感情状况。它是评价婚姻关系好坏的基本尺度。当事人的道德品质、性格习惯、工作状况、经济合作、子女抚育、家务分担等等,都会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夫妻感情。夫妻感情是动态变化的,既要考察过去,又要着眼于现在。

  离婚原因,即导致离婚的直接诱因,它指诱使夫妻感情变化的因素或事件。如赌博、吸毒等恶习或家庭暴力等。分析离婚原因,对于判断感情是否破裂,能否和好有重要意义。

  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是指离婚前后的实际状况,以及从双方主观态度和客观状况看,是否有重归于好的可能性。正确分析夫妻关系的现状,才能预见能否改善。

  婚姻法对夫妻忠实的义务是如何规定的?

  《婚姻法》第4条规定,夫妻应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根据这条,婚外不轨行为和思想都属于违反《婚姻法》的行为。但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规定,该条仅为倡导性的规定,不具有可诉性。当事人仅以该第4条为依据起诉的,不予受理;已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案例:

  原告:房某,女,职业,住栖霞区。

  被告:赵某,男,职业,住址同上。

  诉由:婚外性行为。

  原告诉称,夫妻自2000年结婚以来,夫妻感情尚好,现在被告利用出差之变,经常嫖宿不归,且曾被警察抓获一次(有出警记录),原告苦苦哀劝多次但被告并无悔改之意,考虑到多年夫妻感情以及孩子抚养,原告仅起诉要求法院根据《婚姻法》第4条“夫妻应该相互忠实、相互尊重”的规定,判令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写下书面悔改书。

  法院审理后以该条不具有可诉性为由,驳回原告起诉。

  律师提醒:一方仅有婚外性行为或婚外恋情,另一方不能依据该第4条规定起诉过错方在婚内赔礼道歉等。如果过错方行为已经构成“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可以依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起诉离婚,法院应当判处离婚。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