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 常见涉外离婚问题解答
2010-11-25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不幸地面对涉外离婚时,你有这些疑问吗?
问:涉外婚姻离婚,是不是夫妻各自的国家都可以起诉?
答:如果所涉的两国都承认这一婚姻事实,两国都可管辖,并根据该国法律进行处理,包括财产及子女抚养问题。一般情况下,原告方选择本国较为方便。
问:老外丈夫玩失踪,中国妻是否可以要求过错赔偿?漫长的离婚期间,中国妻是否可以恋爱或结婚?
答:一方失踪了,但不能说明其有过错,因此赔偿的请求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离婚期间,尽管时间很长,按中国法律规定,不能结婚,否则算重婚。恋爱则属于道德范畴的问题,离婚未生效前都属已婚,有夫之妇违背丈夫和他人恋爱属于不道德。
问:如果丈夫在国外有妻子,中国妻子是否可追究其重婚罪?
答:中国妻子在诉请法院宣告其婚姻无效的情况下,可提起自诉追究丈夫刑事责任。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法院可适用中国法律对其量刑,但如外国方所在国是一夫多妻制,法院一般会参考这一因素不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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