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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执行离婚协议怎么办
2017-08-28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消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如果不执行离婚协议该怎么办,离婚后还能申请重新分割财产吗?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不执行离婚协议怎么办

  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

  离婚协议书是男女双方关于人身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合意,如果没有欺诈、胁迫等行为,且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离婚协议可以认定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

  协议离婚后,对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经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后,当事人依生效法律文书再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协议离婚后能否申请重新分割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消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但是,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也就是说,只有在离婚时存在欺诈胁迫或转移财产等情形时,才可以进行再次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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