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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先提出离婚谁吃亏吗
2017-02-28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谁先提出离婚谁吃亏吗?不少人会有此顾虑,认为谁先提离婚的就会处于不利位置,需要满足对方在孩子、财产等方面的请求。事实上,该说法并无法律依据,夫妻双方都有离婚自由,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审理离婚案件。下面在本文详细介绍。

  谁先提出离婚谁吃亏吗?

  “谁先提离婚谁吃亏”这说法,并没有法律依据。夫妻双方都有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其中,离婚自由,就是婚姻当事人有权自主决定自己的离婚问题。公民享有了离婚自由,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离婚,何时离婚。夫妻任何一方只要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时,当事人双方都有权提出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而离婚时财产、孩子问题的处理,与谁先提出离婚的问题没有直接关系。

  1、在财产分割方面

  夫妻双方不论谁先提起离婚,都不会影响其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人民法院并不会因为谁先提起离婚就故意偏袒另一方,而是根据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及方便生活、有利生产的原则处理财产问题,并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作最公正的判决。

  2、在孩子抚养方面

  夫妻双方对孩子抚养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离婚需要哪些条件?

  (一)协议离婚条件

  1、两人办理过结婚登记,领了结婚证,如果只是未婚同居或者是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但没有领证的,不需要办理离婚。

  2、双方当事人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一方是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

  3、双方当事人是出于自愿而离婚的。登记离婚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

  4、双方当事人就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签订了离婚协议书。

  5、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离婚申请,提交相关的材料,如身份证明、婚姻证、离婚协议书等。

  (二)诉讼离婚条件

  根据婚姻法和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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