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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如何多分财产
2016-11-07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离婚,说的难听点也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夫妻双方要对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进行争夺。那么,离婚如何多分财产呢?今天让小编来给大家支几招吧!

  离婚如何多分财产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如果存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则有权请求对方进行损害赔偿。

  以及一方有吸毒、赌博等不良恶习的,不影响财产分割

  有上诉情形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这并不影响财产多分或者少分。

  总之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时财产分割原则有多个,但基本原则是: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原则(不论女方是否有“过错”),没有其他法定情形的就按这个基本原则分割财产。

  也就是说,离婚时财产如何分配可以协商解决。但是,一般情况下会遵循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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