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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怎么离婚?
2016-04-27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事实婚姻在我国法律上是不被承认的,是一种没有经过法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关系”。如今在我国基本上是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了。但事实婚姻毕竟也在男女之间建立了某种关系,要是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想要离婚的话,此时该怎么离婚呢?下面为您做详细解答。

  事实婚姻也是婚姻关系的一种,在人们眼中都是合理存在的关系,不管其形式或者原因如何,只要符合我国法律规定,都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离婚。

  以1994年2月1日为界限,在这之前我国的《婚姻法》对事实婚姻是认可的,所以在此之前事实婚姻确实受到法律保护,这是早期我国对没有改变过来的一部分婚姻进行保护的措施。因此这段时间的事实婚姻与按照法律程序取得的合法婚姻是一样的效果。按照《婚姻法》相关规定,当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者已经没有维持下去的可能,准许双方离婚。也就是说,在1994年2月1日以前成立的事实婚姻可以办理离婚。

  1994年2月1日以后,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发布实施,从此事实婚姻不再被法律所认可,事实婚姻双方的夫妻权益不再受到法律保护,因此不能办理法律上的离婚。

  但是在这里也有例外的情况。根据2001年4月8日的婚姻法规定,1994年2月1日以前成立的事实婚姻诉至法院时,如果其夫妻关系符合法定条件,则可以劝其进行补办登记。如果双方进行了婚姻补办登记,就是我国法律上合法的夫妻关系,准予其办理离婚。

  对于事实婚姻怎么离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1994年2月1日之后,法律上是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所谓的事实婚姻离婚,也就是说通过法院解除同居关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通过法院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受理的,法院只受理因事实婚姻存续期间涉及的财产分割问题和子女抚养问题。

  所谓的事实婚姻离婚手续要带什么,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目前法律是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的,所谓的事实婚姻离婚也就是解除同居关系,解除同居关系,若没有涉及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问题,当事人双方可以自行协议解除同居关系。

  在对事实婚姻的处理上面,需要知道事实婚姻成立的具体时间是多久,根据成立时间的不同,法律上的处理方式也不同。如果被认定是事实婚姻的话,可以在补办结婚登记之后,在办理相应的离婚手续。要是成立的是同居关系的话,则起诉到法院,是不会受理其“离婚”的请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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