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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许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2016-04-26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咨询内容:律师您好,我妻子三个月前失踪了,现在人都还没找到,我家里人都劝我干脆离婚算了,但是一方失踪另一方能要求离婚吗?还有啊,法律不是规定了某些特殊情况下是不准许离婚的嘛,那不准许离婚的情形有哪些呢?

  唐律师解答:

  您好,很荣幸能够为您解答这方面的法律问题。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离婚。

  法院受理后,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如被告仍未找到,法院则以缺席判决的方式作出是否准予离婚。被告下落不明或失踪满两年的,法院会判准予离婚;

  对于下落不明或失踪未满两年,又无其它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法院会判决不准离婚。

  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主要有: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4、夫妻感情未破裂。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需要咨询其他法律问题的话,也可以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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