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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2015-07-31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怎么起诉离婚?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以下就由离婚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讲述相关知识。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一般要经过如下阶段: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二审法院基本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

  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

  女方起诉离婚即通过诉讼手段进行离婚,女方起诉离婚的程序为:

  第一、起草起诉状;

  第二、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第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第四、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第五、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第六、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第七、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第八、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责任编辑:sar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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