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父母可以擅自改孩子的姓氏吗
2014-10-08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核心内容:夫妻离婚后,一方可以擅自改孩子的姓氏吗?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既可随父姓,也可随母姓。下文离婚法律网小编为大家结合网友咨询问题进行讲解。
【网友咨询】
两年前,我和王某协议离婚,儿子随我生活。儿子出生10年来,王某常常尽不到父亲的责任,我改嫁后,他很少看望儿子,也不按时给抚养费。前段时间,我未经王某同意,将儿子更改为我的姓氏。王某得知后,非常生气,认为我不该擅自更改儿子的姓名,并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儿子今后的抚养费。请问我可以单方面更改儿子的姓名吗?王某可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儿子的抚养费吗?
【律师解答】
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既可随父姓,也可随母姓。《民法通则》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使用、决定和依法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据文女士来电中所述的情形,小孩只有10岁,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应由其监护人代理其进行民事活动。文女士在未征得其前夫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小孩的姓氏进行更改,侵犯了其前夫作为监护人的权利,只要其前夫提起诉讼进行主张,则文女士就应恢复小孩的原姓氏。但是,孩子姓名的更改,不能成为其前夫拒付抚养费的理由,依照法律规定,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然负有教育和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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