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离婚 承认与他人同居有什么风险
2014-08-28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核心内容:为了达到离婚目的,承认与他人同居会有什么后果?不但要承担一定的道德压力,还需支付一定数额的损害赔偿给无过错放。下面离婚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咨询案情:
2000年,张小姐与刘生相识并继而坠入爱河。2002年,两人登记结婚,确立夫妻关系。初始之时,两人感情还好,后来两人感情交恶,最后发展为张小姐离家出走,与他人同居至今。张小姐为了与他人重新建立家庭,打算起诉到法院解除婚姻关系,向律师咨询她这种情况是否符合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
律师分析:
本案张小姐与刘生感情已经交恶,与刘生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愿非常迫切。如果张小姐在离婚诉讼中,承认自己有婚外情并与他人同居,通常情况下,人民法院将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判决解除张小姐与刘生的婚姻关系。然而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婚姻关系的,张小姐将要承担一定的道德压力,并且人民法院将会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规定,判决张小姐支付一定数额的损害赔偿给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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