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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领事离婚
2013-10-11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核心内容:领事婚姻是指在驻在国认可的前提下,一个国家允许侨居国外的本国公民到本国在驻在国的外交机关或领事机关办理结婚手续或举行结婚仪式的制度。下面离婚法律网小编给大家介绍如何领事离婚,供大家参考。

 
  一、领事离婚的条件:
 
  1、经驻在国明示或默示同意。
 
  2、领事离婚必须遵守驻在国法律。
 
  3、婚姻当事人双方,至少一方是派遣国国民。
 
  二、领事离婚的效力:
 
  一般而言,经一国驻外使领馆在驻在国办理的领事离婚,在驻在国、派遣国都是有效的,第三国亦承认领事离婚的法律效力。
 
  我国承认领事离婚,我国驻外使领馆办理中国公民之间的离婚案件。
 
  对不实行领事离婚制度的国家,我国实行对等原则。凡不准许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领事离婚的,我国也不允许该国驻我国使领馆办理领事离婚。
 
  三、法律适用我国驻外使领馆办理领事离婚时,在离婚的实质要件方面适用我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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