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离婚问题 > 离婚法律咨询问答 > 正文
人身损害赔偿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2011-09-03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2011年2月,张泉因高压锅爆炸致伤,商家赔偿我医疗费7.3万元。现在,其丈夫要求离婚,并要求将该7.3万元赔偿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请问,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该7.3万元人身损害赔偿金是属于张泉个人财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文章· 离婚后要帮助困难一方吗 · 前夫还是不停的骚扰!· 离婚后夫妻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