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离婚问题 > 离婚法律咨询问答 > 正文
离婚时,一方故意毁损夫妻共同财产,能否要求其赔偿?
2011-08-31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在现实中,有些夫妻因发生争吵,一方一气之下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是很常见的。如果双方由此离婚,一方有权请求对方对其故意毁损财产的行为负责。但应当注意,如果毁损行为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而并未由此而离婚,而是继续生活在一起,这时则不宜请求损害赔偿,依据《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的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