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对于离婚纠纷有什么
2011-08-29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根据《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但法律并没有明确界定何为“持续、稳" />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对于离婚纠纷有什么法律后果?- 您的位置:法律常识>民事类>婚姻>同居>查看 登录|注册 法邦网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资讯 法律法规 法律常识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典型案例 找律师 法律导航 护身法宝 专题 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对.. 下载此文档推荐好友 根据《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但法律并没有明确界定何为“持续、稳定”。根据王芳律师所遇到的司法判例,法院认定的“持续、稳定”通常为共同生活的时间达到三个月以上。 如果在离婚诉讼中,一方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存在“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会产生以下法律后果:无过错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法院应当判决离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适当照顾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第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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