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离婚问题 > 离婚协议书 > 正文
离婚协议需要公证吗
2019-03-08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现在婚姻对于很多人来说已经处于可有可无的状态了,甚至在一些人身上婚姻是处于名存实亡的状态,那么当人们感情不和过不下去的时候很多人会选择离婚,那么离婚协议需要公证吗,下面就由离婚法律网的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离婚协议需要公证吗

  1、离婚协议法律没有要求必须公证:只要是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签名,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就生效。

  2、如果当事人自愿公证也可以:

  (1)手续:到你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但: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填写申请表、提交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材料、待公证机关审查核实后发给公证文书。

  (2)“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带什么证件”:

  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申请公证的文书;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3)“交多少钱”:公证费用各省不一,你可以查找你所在省的相关规定,一般的,证明民事协议是2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加倍收费。

  二、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离婚协议公证是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夫妻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而就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事项签定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离婚协议公证不是证明其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是证明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而就离婚的合意、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签定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离婚协议必须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离婚协议公证的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

  2、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

  3、离婚协议中所涉及到的财产所有权证件和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4、离婚协议书及财产处分清单;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三、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需要的证件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5)结婚证。

  以上就是离婚法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离婚协议需要公证吗,离婚协议只要基于双方意思平等自愿,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签名,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就生效,没有必要说非得一定要公证,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离婚法律网的律师。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