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离婚问题 > 离婚协议书 > 正文
自行协议离婚 能否申请强制执行
2011-09-30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谭女士与丈夫宋先生经人介绍结婚,由于两人都属于大龄青年,两家老人也催得紧,于是相处几个月后便结婚,婚后第二年就有了孩子。由于结婚仓促,加之孩子一岁多时宋先生工作调动至外地工作,两人聚少离多,原本就缺乏深厚感情基础的夫妻两人更加淡漠疏远了。待到孩子长大入小学后,两人终于决定,结束这段平淡无味的婚姻。两人商议孩子归谭女士,抚养费由宋先生支付。

  签订完,他们很快办理了。但写在离婚协议里的抚养费,宋先生半年来一分钱都没给,谭女士数次索要也遭到无理拒绝。因此,谭女士致电门头沟“148”服务热线,询问这种情况下,她能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离婚协议

  热线工作人员回复谭女士,法律对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有着严格的规定,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以下几类: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仲裁机构的裁决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依法做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决定。凡不在此范围内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都无权强制执行。

  这些文书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做出这个文书的都是国家机关或社会机构。谭女士与前夫达成的离婚协议,是个人之间的约定,显然不属于可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文书,所以,在其前夫拒绝支付抚养费时,谭女士不能据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这不意味着谭女士就无计可施,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确认孩子抚养费的负担问题。

  《》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部分或全部。因此,法院必定会对支付抚养费做出一个判决。那时,前夫若仍不给付,谭女士就可以凭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魏丽娜)

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