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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版"离婚协议书"变脸
2011-09-23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上海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处长周吉祥表示,今后离婚将淡化婚姻机关的涉入。以往协议离婚需要一

个月,今后当场就能搞定。如果夫妻双方对协议内容有疑义,婚姻登记员将不再参与裁定,而转由法院

裁定。

  同时,“沪版”的将变脸。离婚协议书上,政府将不再盖章,只要双方签字,协议书就

将生效。而离婚协议书上子女、住房、财产、债务等协议项目将不再以表格的形式出现,而是由夫妻双

方自己拟定。对于协议内容中,明显违反法规的内容如“双方不得”、“对子女没有探视权”,登

记部门将予以提醒,执意书写的夫妻,登记部门将不予受理。

       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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