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离婚问题 > 离婚手续 > 正文
离婚冷静期开始实施了吗
2020-09-27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现如今,随着时代的变化,离婚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了,所以闪婚闪离的情况很严重,离婚虽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但是现在很多家庭离婚的理由非常随意,所以国家设立了一个离婚冷静期,那么,现在离婚冷静期开始实施了吗?下面就由离婚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离婚冷静期开始实施了吗

  目前关于民法典还未正式实施。但是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而这部被称为社会百科全书的法典中,有一条规定了夫妻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也有三十天的缓冲,俗称“冷静期”。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开始实施了吗

  二、离婚冷静期是强制的吗

  不是。

  离婚冷静期是在草案、收集意见的阶段,并没有立法,因此它是没有强制性的,未来离婚冷静期是否会实施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

  三、离婚冷静期有多少天

  《民法典》规定了夫妻离婚有30天的冷静期。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及其相关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以上就是离婚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离婚冷静期开始实施了吗的相关知识,综上,离婚冷静期会在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项法律的公布就是为了夫妻双方能够冷静下来,深思熟虑的进行自我负责,防止过于草率而后悔。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