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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2019-04-30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现在人们的生活随着经济条件的不断增加,人们物质生活越来越丰富,但是在人们物质生活丰富的同时,对于精神世界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那么很多夫妻结了婚在外地,感情不好,想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关于异地离婚手续如何办理呢,下面就由离婚法律网的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异地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一、异地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1、写好离婚起诉书(可请律师代写)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委托律师代为立案,但是开庭必须到场)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二、异地办理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异地离婚在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下的手续是不同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异地协议离婚

  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异地诉讼离婚

  关于异地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手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作出了明确规定: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因此,在异地离婚诉讼的情况下,关键是向哪个法院起诉。在其他手续方面,在其他手续方面,包括准备离婚起诉书、搜集证据等,都与同地离婚是一样的。

  (三)涉外的异地诉讼离婚

  1、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在这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

  此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离婚的条件

  《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以上就是离婚法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异地离婚手续如何办理,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他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离婚法律网的相关律师,给大家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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