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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已婚者同居能否要求赔偿
2011-08-17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与已婚者同居能否要求赔偿

  我在工作中结识了一男子李某,并互相产生了好感。李某开始追求我,并对我讲,他因为学习和事业而没有时间考虑个人的终身大事,希望我能成为他终生伴侣。见李某各方面条件均不错,我也中意。我们恋爱了一段时间后同居了。 后来,当我告知他我已经怀孕,并催促他尽快办理结婚手续时,李某失踪了。我一调查,才发现李某是已经有家庭的人,而且还有一个女儿,今年都三岁了。原来我受骗了。我想问:我付出了这么多,能要求对方赔偿吗?

  你完全可以持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你所咨询的问题实质是一个贞操权受到侵害后的损害赔偿问题。这在民法通则等法律上未做明文规定。但在法理上和司法实践中都有明确。但是,在举证上比较困难,你要能证明,当时他追求你时,曾经欺骗你而谎称单身未婚,你也一直确信他是未婚。否则,很难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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