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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的离婚诉讼由谁来管辖
2011-08-13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军人离婚诉讼的管辖分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双方都是军人,由被告所在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非军人向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是文职人员,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非军人向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不是文职人员,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军人对非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一条。

 

责任编辑:李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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