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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起诉是否就一定判决不离婚,这种理解是错误的
2011-08-09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经常遇到咨询的当事人问我: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对方死活不离的话,法院是不是就判不离?也许抱有这样怀疑的人还真的不少,对此本人根据所代理的大量的离婚案件提出如下看法和建议:

1,法院判决夫妻双方是否离婚并不是看第几次起诉,而是要看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彻底破裂,只要审理案件的审判人员通过法庭审理最终认定夫妻双方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即使被告方坚持不离婚,法院也会依法判决离婚,比如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已经分居满二年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一方再坚持不离婚,结果也是要判决离婚的。

2,如果第一次起诉,对方又坚持不离,而原告方又不能拿出明确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却已破裂的话,法院可能会判决不离,从而给双方一个恢复感情的机会。

3,如果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过六个月后,仍然可以再次起诉,但过六个月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原告出现了新的理由,新的事实,也可以在六个月内起诉。

4,如果在起诉开庭后,明显发现对离婚一方不利,就是说法院很有可能判决不离婚时,本人建议坚持离婚一方可以立即撤诉,从而缩短第二次起诉的时间。坚持不离婚的一方则要尽可能的挽回夫妻感情,至少尽可能的要让法院做出判决,从而拖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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