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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再聚首” 一方诉讨“借款”一方说是“赠款”
2011-08-07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徐文斌与女友许蓓蓓(均为化名) “劳燕分飞”后因经济纠纷在法庭上 “再聚首”。近日,黄浦区法院判决许蓓蓓归还徐文斌借款18.7万元。

      原告徐文斌诉称,他与许蓓蓓原是恋人关系, 2006年6月,许蓓蓓以经商为由借款31万元,后迟迟不愿还款。为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许蓓蓓偿还借款31万元。

      被告许蓓蓓称自己确实收过徐文斌的钱,但并非31万元而是18.7万元,也不是借款,而是前男友在恋爱期间的赠与,其中部分钱款已被双方共同花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恋人在相恋过程中易发生经济往来,双方在相互借贷往来中不出具书面凭证也属平常,许蓓蓓未能就前男友徐文斌交付其钱款系赠与提供证据,所以双方的钱款往来应属借贷关系,在无确凿证据证明借款为31万元的情况下,依法所能认定的借款金额为18.7万元。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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