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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申请离婚判决强制执行
2017-04-20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对于离婚判决,这是由法官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离婚案件作出的。一旦判决生效,就会对当事人的行为产生约束力。而此时若一方不按照判决当中的内容履行的话,则另一方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那么实践中该怎样申请离婚判决强制执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样申请离婚判决强制执行

  (一)离婚案件在哪里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诉讼离婚已经生效并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 裁定,由离婚案件的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协议离婚已经生效的离婚协议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二)离婚判决申请执行的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限, 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为六个月。

  (三)执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 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㈠ 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㈡ 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㈢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㈣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㈤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 动能力的;

  二、一方不出庭能判决离婚吗

  一方起诉离婚后,另一方因为不愿意离婚,所以在法院确定的开庭时间内未出庭,那么原告是否可以离婚呢?有人认为,即使原告有证据,由于被告没有出庭,原告提交的证据无法进行质证,所以法院在此种情况下不宜判决离婚。我认为,若被告无正当理由而不出庭应诉的,则丧失质证的权利,法院应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结合有关证据规则来对证据加以分析认定。若原告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则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离婚。如果因为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出庭应诉而判决不准离婚,则无疑是在让原告为被告不履行出庭义务的行为付出代价,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对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是否可以缺席处理呢?如果法院缺席判决准予离婚,那么对夫妻共有财产是否要一并进行分割,针对这一问题,有的法院在处理时只单独解除婚姻关系,对财产不予分割,当事人以后有争议可另行起诉。有的法院在处理时,对能够查实的财产进行分割,对无法查实的财产不予分割。我认为后一种处理方式要合理。能够查实的财产在分割上是不存在事实和法律上的障碍的。若不予分割,则离婚后这部分财产仍然属于共有(比如房屋),双方都有权使用,而这极容易产生纠纷。当事人在离婚后若发生争议还需重新起诉。这不仅使当事人劳神劳力,造成诉累,也会增加法院的工作,浪费有限的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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