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离婚问题 > 离婚诉讼 > 正文
婚后一年无“性福” 妻子素要10万精神损害赔偿
2011-09-03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结婚后一年多来,丈夫一直躲着妻子,不愿意其与过性生活,苦闷不已的小芹经多方了解,才得知丈夫婚前就有性功能障碍,但他始终对自己隐瞒,愤怒不已的小芹一纸诉状将丈夫小东告上法庭,要求丈夫赔偿精神损失10万元,婚后房产均分。7月16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2008年10月,经人介绍小芹与小东相识,交往几个月后,双方对彼此都较为满意,便于2009年4月办理了登记手续,但当时两人因没有房子并没有举行结婚仪式,也未居住在一起。两人登记后不久买了房子,并对婚房进行了简单的装修。2009年5月,两人举行了结婚仪式。可是,结婚以来,两人虽然同睡在一张床上,但丈夫始终以各种理由不愿与自己亲热,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现在。

  2010年7月16日,忍无可忍的小芹一怒之下将丈夫小东告上法院。诉状中小芹称,丈夫婚前明知自己有性功能障碍,无法与其过性生活,但他一直隐瞒这一事实,该行为给她造成了极大的精神痛苦,也给她今后的生活和精神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因此要求法院判他们的婚姻无效,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合理分割财产。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