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当事人因证据不足撤诉后在诉讼时效内?再次起诉,人民法
2011-09-03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民事诉讼当事人因证据不足撤诉后在诉讼时效内?再次起诉,人民法院应否受理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89)沪高民他字第5号关于张珠英诉彭绍安债务纠纷案撤诉后能否再立案受理的请示报告收悉。 经研究,我们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的意见。原告张珠英以暂因证据不足为由申请撤诉,在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其撤诉后,张珠英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又提出新的证据再行起诉,人民法院应予受理。1990年3月10日
- 相关文章· 哪些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哪些证据可以证实夫妻感情破裂· 离婚五类关键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