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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向第三者索赔
2011-08-31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对离婚过错赔偿制度进行了三个限定:

  

  1、提出损害赔偿的为无过错方,其他家庭成员不享有这个权利。因为有的国家子女也可以提出赔偿请求;

  

  2、只有确实因对方过错导致离婚结果的才可以赔,未离成婚或不想离婚的不能提出或得到过错赔偿;

  

  3、无过错方只能是向自己的配偶要求过错赔偿,不能向婚姻关系以外的其他人提出,比如第三者或者“二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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