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离婚问题 > 离婚诉讼 > 正文
欲抓丈夫婚外情 婆婆等人误中招 妻子偷拍 被判侵权
2011-08-29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从四川省高院了解到,四川省首例婚内隐私权纠纷案,经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责令想偷拍丈夫婚外情却拍成婆婆洗澡的被告杨珍等人赔偿4名受害者2000元精神损失费。

  据介绍,年近30岁的雷宏和杨珍去年上半年就开始打起了离婚官司。杨珍为打赢官司,邀请摄影师陈晓云帮她偷拍丈夫的婚外情证据。去年9月1日晚,杨珍将陈晓云带到她和雷宏的住所附近,选定雷家对面楼房的楼梯间作为拍摄点。为了防止路人看见,杨珍还亲自躲在楼梯间为陈晓云望风。渐近深夜,和雷宏一直生活在一起的母亲、恰巧来雷宏家串门的两位兄长以及雷宏等4人依次到卫生间洗澡准备睡觉。因为不认识雷宏的家人,陈晓云打开微型摄像机将4人洗澡的过程一一拍摄下来,后被雷宏发现并将其当场抓住。在得知自己洗澡的过程被人偷拍后,雷宏等4人将杨珍和陈晓云告上法庭。

  庭审中,杨珍辩称,她是为了收集证据维护自己在离婚官司中的合法权益才出此下策,自己拍摄的是自己家里的情况,因此不存在侵权。并且他们偷拍的目的正当,也没有将拍摄的内容四处扩散,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龙马潭区法院审理认为,这是一起罕见的婚内隐私权纠纷案。雷宏等4人在浴室内洗澡的行为,是属于受法律保护的隐私活动,杨珍等2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进行窥视、偷拍,已侵犯了4人的隐私权,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