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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不能生育授权妻搞婚外情 又以妻不贞欲离婚
2011-08-29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只因自己没有生育能力,竟“授权”妻子发展“婚外情”,本以为可以借此了却父母心愿,没想到愿望最终不但没实现,妻子还染上了性病。

  2001年底,谢晶(化名)经人介绍认识了胡某,次年结婚。洞房花烛夜,她却发现胡某对自己没有“性趣”;起先,谢晶以为是筹备结婚过于劳累的缘故,没有在意。随着时间的推移,谢晶感觉不对,丈夫根本不想“碰”自己。她是一个传统观念很强的女人,内心虽苦闷,仍陪丈夫四处求医。后稍有成效,能勉强应付夫妻生活,但医生确诊,丈夫已无生育的可能。

  面对父母和外界的压力,胡某建议谢晶找个“情人”,借机怀孕生个一儿半女。在胡某的安排下,对电脑一窍不通的谢晶学会了网上聊天,很快和男网友聊得火热并体验了“一夜情”。但不出几天,谢晶感觉下身奇痒,到医院一查,染上了性病,花去医疗费6000余元。更让谢晶没有想到的是,乘谢晶感情“出差”之际,胡某和单位的一个离婚女人搅到了一块,并以谢晶“不贞”为由要求离婚。日前,苦闷的谢晶打电话向律师咨询。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禇中喜律师认为,本案属民法规定的一般侵权,应用过错责任原则来确定责任主体。结合谢晶丈夫胡某的行为来看,他虽然建议妻子找“情人”生小孩,但正是由于谢晶与男网友的 “一夜情”,才直接导致了谢晶患病。因此二人均有过错,应共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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