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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被正室邀人痛打后称“爱情无罪”欲维权
2011-08-18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小三被正室再三警告后仍然“痴心无悔”,结果被正室叫人打了个鼻青脸肿。昨日,26岁的张琳(化名)来到江岸区司法局,咨询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维权。

  

    据张琳介绍,她与已婚男子王亮(化名)在两年前互相爱慕,还发展成情人关系。有一次,她跟王亮手挽手逛街,结果被王亮的老婆刘丽(化名)撞了个正着。刘丽怒火中烧,当街将两人骂了个狗血淋头。之后,刘丽数次打电话给张琳“再跟我老公纠缠,我就对你不客气!”

  

    张琳不以为然,依然我行我素,跟王亮保持密切联系。谁知,上周四刘丽喊了一群朋友,对张琳大打出手,打得她青一块紫一块。张琳感觉自己很委屈:“我就是个第三者,但是爱情无罪,我想为‘小三’们维权。”

  

    江岸区司法局的法律专家说,“第三者”属于道德范畴,在道德上受社会公众的质疑与谴责,“小三”维权无法可依。但是,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其人身权利应得到法律保护,张琳可以凭借法医鉴定将刘丽起诉至法院,对自己的人身损害要求民事赔偿。(见习记者 梁爽 通讯员 封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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