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离婚问题 > 离婚起诉书 > 正文
关于家庭暴力和丧失性功能的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2011-09-01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解释答记者问 问: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就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作出相关司法解释,您能否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答: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解释答记者问

  问: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就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作出相关司法解释,您能否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答: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婚姻法》于2001年4月28日起施行。为更好地理解、贯彻和执行修改后的《婚姻法》,指导各级人民法院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实施后即着手制定新的司法解释。《婚姻法》修改之前适用的原有的司法解释,应加以清理,与《婚姻法》相抵触的应予废止。但是,由于需要清理和重新规定的内容很多,如果等全面清理后再制定一个完整、系统的司法解释,不仅需要深入研究原有的司法解释,而且需要进一步调查研究《婚姻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还需要总结其实施后的审判实践经验,这样的话,短期内难以出台,而目前实践中许多法律适用问题又迫切需要解决。所以,我们计划分批作出司法解释。这次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以下简称《解释》),主要是对适用《婚姻法》中的一些程序性和亟须解决的问题作出规定。

  《婚姻法》实施后,我们首先向全国法院系统发出通知,号召大家认真学习《婚姻法》,并将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我院。今年5月底,我庭与中国女法官协会又在重庆联合召开了适用《婚姻法》的座谈会。在整理、收集材料的基础上,我们起草了《解释》初稿,并由院、庭领导亲自带队到全国十多个省调研征求意见,不断地进行修改。

 

  延伸阅读:离婚起诉书格式与范本    离婚协议书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