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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不是本人领取的法律后果
2011-07-22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结婚证领取程序上的瑕疵导致未婚同居关系的解除的处理?

 答:实践中,有一些当事人,利用熟人、关系的不正常手段,在一方未到场的情况下,领取结婚证后,一方起诉离婚,引起纠纷。对此纠纷的处理,审判机关认为,原被告同居时未办理结婚证,虽然通过他人骗取了结婚证,但按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及《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应认定属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司法实践中,也有持不同观点者,他们认为,结婚登记程序上的瑕疵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不能当然作为认定婚姻无效、可撤销的必要条件,更不能据此认定当事人之间为非法同居关系。同时,也不宜使用“无效结婚证”的概念。由于法律法规就相关问题未明确规定,因此各地法院处理上有差别,代理律师应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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