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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遗失或损毁
2011-07-22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办理《夫妻关系证明》须知
  《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应当办理《夫妻关系证明》。 申请办理《夫妻关系证明》应提交以下证件:
  1、男女双方的书面申请;
  2、双方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5、二人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二寸)3张。
  婚姻登记机关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及有关证件之日起7日内审查核实并出具《夫妻关系证明》。
  《夫妻关系证明》与《结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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