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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年结婚证趣谈
2006-08-30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翻阅新中国成立后各个时期不同版式的结婚证,犹如在欣赏历史。

  50年代初的结婚证是奖状样式,足有四开报纸大小,两旁印有“互爱互敬和睦相处,同心协力劳动生产”字样,四周饰以麦穗、玉米、蜜蜂、蝴蝶等图案,一派吉祥喜庆和丰收的景象。

  当年,无数的“刘巧儿”就是捧着这大红证书,手挽自己的意中人,走进新生活的阳光中。

  进入“文革”时代,结婚证也染上了强烈的时代色彩,一张小开本的红色卡片,上方是毛泽东的木刻图像,下方是“最高指示”。整个版式似乎在验证那句名言:“个人的事再大也是小事。”有的结婚证选用的语录是:“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世界上绝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绝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不知是不是要让新婚夫妇整日绷紧“阶级斗争”这根弦。有的结婚证把“宪法”中关于保护妇女儿童的有关条例印在上边,仿佛警告新郎不得欺侮新娘子。

  现在的结婚证,由政府统一颁制,小开本,红色,上边多绘有凤凰、喜字等吉祥图案,印刷比过去精美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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