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了结婚证之后改名了怎么办
现如今更改姓名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但是更改姓名之后随之而来的也有一堆手续需要办理,比如说领过结婚证的需要将结婚证上的名字更改过来,那么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下面就由离婚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领了结婚证之后改名了怎么办
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
当事人如果因为姓名变更,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当事人变更姓名的证明材料。当事人的户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式反映姓名变更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采信。婚姻登记机关按照补发结婚证的程序,重新发给当事人结婚证,同时收回当事人原结婚证。
二、结婚证被对方藏起来怎么离婚
藏起来没有任何意义。
首先,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只有两种途径,即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显然,你们协议离婚的路子走不通,只能起诉离婚。
其次,起诉离婚不需要户口本,就是考虑有时候户口本拿不出来。起诉离婚应提交结婚证、身份证,起诉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1寸照片一张。
再次,离婚证拿不出来的,可以到民政局补办一个,或者到派出所说明情况,开具一个婚姻情况证明。如果有必要,拿身份证还可以开具一个户籍证明,户籍证明可以当户口本用。
最后,鉴于起诉离婚手续比较多,建议去当地法院咨询一下,或者找一个专业律师咨询一下。
附带说一下,为了让你的离婚更容易,最后随时收集一下家暴的证据,包括受伤的图片、录像、录音,就医的记录,报警后的相关记录等等。
三、怎样办理夫妻间房产更名登记
1、办理夫妻共有房产登记或夫妻房产变更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夫妻双方身份证件、房屋权属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或可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等资料)、夫妻双方到场作约定协议。
2、办理夫妻离婚房屋转移变更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当事人身份证件、房屋权属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有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书及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如产权归一方所有,获得产权的当事人可自行办理登记手续;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的,需当事人双方共同前往进行登记;产权归另一方和子女共同所有,由当事人携子女共同前往进行登记(如子女未满18周岁,由其法定监护人携带监护关系证明和本人身份证件代为进行登记),其中归子女的那部分产权需按赠与办理。
注意事项:如离婚协议书未经民政局盖章或相关材料中内容表达不一致的、有明确要求另一方配合的、需双方当事人一同前往办理。办理上述房产登记时如房屋已设定抵押的,需提供抵押权人准予转移变更的证明。
以上就是离婚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领了结婚证之后改名了怎么办的相关内容,综上,更名之后想要办理结婚证的话需要持户口簿、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如果您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