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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2020-08-25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当前我国的离婚率已经多年呈上升趋势,男女再婚在我国是被允许的,但是双方之间要想成为合法夫妻关系,那么还是要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才行。那么再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呢?下面就由离婚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再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按《婚姻法》条例,需携带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再婚的一方还应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婚姻登记处会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

再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二、二婚没有登记是否受法律保护

  我国《婚姻法》第8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这一规定说明:

  (1)进行登记是结婚必经的法定程序。

  只有办理结婚登记,才能成立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的婚姻关系才发生法律效力,才会受到国家和法律的承认和保护,不登记的婚姻是违法婚姻。

  (2)进行登记是结婚唯一的法定程序。

  (3)实行结婚登记制度,是严格执行婚姻法,保护婚姻关系的需要。

  (4)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以提高当事人的法制观念,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减少纠纷,维护安定团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防止和惩治违法婚姻行为。

  (6)进行结婚登记,是实现社会主义婚姻制度的保障。

  因此,登记是结婚的必备程序,没有登记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以上就是离婚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再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诉只需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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