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如何离婚?如何赔偿?
2017-01-31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如果手头上没有结婚证,或者根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没有领取结婚证,这样的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呢?能否要求对方进行赔偿?下面请看律师对此作出的答复。
网友提问:
因为丈夫的背叛,我想起诉离婚,我们是外地户口,太原买的房子,居住10年,可现在户口本、结婚证,对方的身份证,都被对方拿着,请问这种情况怎么起诉?
律师回复:
您所咨询的事务涉及的是离婚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所以,虽然你们为外地户口,但在太原居住已10年,可以在太原地区的法院起诉。您若起诉离婚,无需户口本和对方身份证,只需提供对方的身份信息即可。拿不到结婚证您可委托律师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网友提问:
结婚半年了,还没有领结婚证。在怀孕的情况下如果提出离婚女方有什么补偿吗?
律师回复:
依据相应的法律规定,由于你们之间没有进行婚姻登记,因此你们之间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这种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果需要离婚,需要双方补办结婚登记后才可办理,如双方或一方不同意补办结婚登记,这种同居关系不需要起诉或特别的法律程序,自行解除即可。但有关子女抚养或同居期间的财产关系有争议无法协商,可起诉至人民法院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