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结婚 > 结婚证 > 正文
打工族在异地如何领结婚证
2016-12-30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随着交通的发展,以及南北经济的差距,很多人都会离开当地去经济比较好的地方打工,当然,年轻人在打工的时候难免彼此会碰出一些火花,有一些就订了终身,那么在异地怎么结婚呢?这个也是广大打工族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下面,离婚法律网律师详细为您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来看看国家《婚姻登记条例》的一些相关法律条文: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û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û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û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û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六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结婚必须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场,不能异地办理,也不能由他人代为办理.因为结婚等行为是身份行为,必须由当事人自己亲自为之。具体所需资料可参考以上规定,但是稳妥为见,最好办理之前先通过电话咨询你们所选择的登记所在在的婚姻登记机关,因为关于所需资料,不同地方可能会有不同的要求。当然,基本资料是一样的。

  因为办理结婚证必须在其中一人的户口所在地,因此就不存在办理异地结婚证的概念。如果打算异地结婚,必须迁移一方的户口,只要满足了这个条件,那就可以两人各自拿上户口簿、身份证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以及双方的婚姻状况证明。还需要注意的是双方照片颜色必须要统一,然后就可以去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领取属于你们的结婚证明了。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