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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结婚证:挡住了夫妻团聚
2011-09-06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根据政府新下发的有关规定,投靠收养人员的落户条件降低了,只要夫妻一方具有市区户口,婚龄满3年,自己就可以直接向当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家属入青岛户口手续。妻子不在身边的张先生闻此喜讯大喜过望,正当他为妻子的入户手续跑得来劲的时候,辖区公安局的户政工作人员却告诉他,缺了一张必需的结婚证。

  顿时,张先生傻了眼:几年前,家中失窃,小偷将所有的证件及贵重东西偷走了。后来,夫妻俩及时补办了身份证外,其他证件并未当回事。“因为当时想已经是夫妻,也登记过了,就没想着去补办结婚证”,这下可好,眼看着快要与妻儿团聚了,却想不到一纸证书挡住了去路,张先生非常懊恼,“最好的补救办法也就是抓紧补办结婚证啦。”

  附:结婚证应如何补办?

  按照我国《婚姻法》有关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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