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继承法 > 遗产继承 > 正文
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割?
2011-08-04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苗婷与大学同学小许自大学开始恋爱,毕业后同居了五年还是没有登记结婚。苗婷多次催促赶紧结婚,但小许却对于婚事一拖再拖。苗婷咨询:“如果将来与小许分手,那么在这五年生活中两人共同置备的财产怎样分割?”

答:如果同居的男女双方均无配偶,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提起诉讼的,属于法律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一般说,同居关系中,财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就认定是谁的,除非有反证才能分割。法院审判中,将重点关注此类争议财产是否属于同居双方“共同购置”或者“共同创造”。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