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继承法 > 遗产继承 > 正文
遗嘱继承与遗赠继承有区别
2011-08-04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遗嘱继承与遗赠有何区别?
  答:我国《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遗嘱即是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个或者数人继承。遗赠指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一个是法定继承人以内的人,一个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是两者的主要区别。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