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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先于父母死亡的能否继承遗产?
2011-08-01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我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其应继份额的法律制度。在代位继承中,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代位继承人或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为代位继承人或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叫代位继承权。因此,你并不具有继承权,但你的女儿享有代位继承权,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来继承其父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另外有一点要注意,即代位继承权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遗嘱继承,若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该遗嘱涉及到的遗产则不能适用代位继承,当然遗嘱未涉及到的遗产因适用法定继承,则代位继承仍可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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