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老人请法援 签订契约唱主调
导读:“有契约,问题好解决”,这是商人的口头禅!的确契约是人与人之间问题解决的“必杀技”。契约,不仅仅牵连到财产关系,甚至涉及人身关系的问题也可以采用契约的方式加以约定以防止纠纷的解决。
再婚“银发族”请求法律援助
一位白发老人拄着拐杖颤微微来到金丽华大厦,“找法律援助?3楼。”还没等老人开口,一楼门卫就给老人指了路。“以前我们接待的咨询多是涉及劳动争议,都是中年人来问,现在老年人越来越多,占三分之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郭威介绍。近期,越来越多的“银发族”频频来咨询如何打官司,其中大部分是因为再婚引起的。
10年前,冯女士和楚先生结为夫妻。因为都是二婚又各有子女,两位老人约定经济独立。因为楚先生退休金比较高,就每月固定拿出1000元作为生活开销。近年来老人的退休金不断调整,楚先生每月能拿到将近3000元,而冯女士却只有1000多元,不管退休金如何调整,老人的生活费还是没有变化。“我要打官司,叫他多拿出点生活费来。”冯女士在和丈夫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来到法律援助中心,要律师想办法帮她多讨点生活费。冯女士前脚刚走,楚先生就跟了进来,向律师咨询离婚事项。“我听她打电话咨询,大体知道了是怎么回事,她这不是想刮我的钱嘛,我要离婚。”
和冯女士不同,张老先生找到法律援助中心是因为他和再婚老伴的账务没有分开,两人同在一起生活了5年后老伴去世,女方子女提出要分割遗产。“房子是我和她再婚之后买的,可都是我出的钱。”张先生告诉律师,对方子女要求平分他的房子,现在已经挤占了一个房间,害他生活不得安宁。
法律援助中心郭威律师表示,黄昏恋中经常出现的问题集中在三点,一是财产不清,再婚老人往往在突如其来的爱情冲击下,忽视了甜蜜生活背后的经济问题;二是子女继承问题,再婚老人一般都有自己的儿女,两个家庭凑到一起继承的问题也就出现了,对方子女将参与到遗产分配中,老人们往往在这个问题上想不通;三是谁来赡养老人,在许多案件中,再婚老人的子女不对继父或继母尽赡养义务,有的是经济封锁,有的是精神虐待。
以契约明确权利义务
律师认为,进入“黄昏恋”的中老年人,在财产方面,如双方子女不干预,两人又情投意合,共同拥有使用并无妨。否则,可进行婚前财产登记,做到所有权分明、共同使用。另外,子女应该认清对老人负有赡养义务,不管是继父母还是亲生父母都需要赡养,如果老人有担心,可以与子女签订协议,按承担义务的多少让子女继承遗产,“这种协议最好还是去公证,因为牵扯家务事,一旦发生纠纷很难分辨出到底是谁更孝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