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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遗产需提供的证据都有哪些
2017-07-30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在有多个合法继承人,且都没有丧失继承权或放弃继承权的时候,往往会因为遗产继承而产生纠纷。而此时除了这样的纠纷,就需要实际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进行举证,也就是关系到证据的收集与提供。那实践中继承遗产需提供的证据都有哪些呢?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1、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是合法继承人的,应提交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2)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者精神病人的,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资料。

  2、法定继承的证据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

  (2)被继承人婚姻、生育和抚养子女状况的证据;

  (3)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应提交收养关系证明书;

  (4)继承人以外、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应提交居委会、村委会或者被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

  3、遗嘱继承的证据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

  (2)公证遗嘱应提交公证书;

  (3)代书遗嘱应提交代书遗嘱书;

  (4)自书遗嘱应提交自书遗嘱书;

  (5)口头遗嘱应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

  (6)以录音形式立遗嘱的,除提交录音外,应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

  4、被继承人财产的证据

  (1)房产应提交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发票以及出资证明;

  (2)银行存款应提交银行账号;

  (3)股票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

  (4)车辆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5)股权应提交公司工商登记、出资情况的证明;

  (6)债权债务除提交借据以外,应提交相关的证据。

  5、其他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以上就是对继承遗产需提供的证据介绍,针对不同的遗产继承纠纷,需要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类型不一样,并且具体到实际的案件中,也不是所有的证据都是可以收集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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