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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女在什么情况下能继承祖父母的遗产
2016-11-17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孙子女在什么情况下能继承祖父母的遗产?一般情况下,老人的遗产由其配偶、子女来继承,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孙子女也可以继承其遗产。那么这些情况是什么呢?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孙子女在代为继承或者转继承的情况下能继承祖父母的遗产。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父母、配偶、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那么孙子女在什么情况下能继承祖父母的遗产呢?《继承法》规定了两种情况,一是代位继承,二是转继承。

  一、代为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孙子女要代位继承应具备以下条件:

  1、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能作为被代位继承人的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无权成为被代位的继承人;

  3、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继承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4、继承法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或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孙子女无权要求与被代位人处于同一顺序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平分遗产,即有两个或以上的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其父或母的一份,不能按人头参与平分继承遗产。

  如:张甲有2个子女张乙、张丙,张乙先于张甲死亡,张乙由一儿子张丁,那么在张甲死亡时,张丁就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与张丙享有同等的继承权,继承其父亲张乙有权继承的份额。

  二、转继承

  转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孙子女要转继承应具备以下的条件: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转继承人应继承的为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若被转继承为遗嘱继承人,则其依合法遗嘱继承的遗产由转继承人承受。

  如:王某生育两子,王甲、王乙,王某死亡后,在遗产分割之前,王甲死亡,那么王甲的儿子王丙,也就是王某的孙子,有权利继承王甲应继承王某的那部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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